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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经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2022年上半年,拟对3个设区市开展第二轮省保护例行督察;下半年,拟对3家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探索式督察。”12月30日,江西省 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光胜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上透露说。
为进一步“深化 保护督察”,江西已制定出《十五届省委期间省 保护督察工作计划(2022-2026年)》,推动督察工作走深走实。
江西将围绕“十四五”生态文明建设和 保护目标任务,扎实开展省 保护督察,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,持续改善 质量,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“江西样板”。
此轮督察重点任务包括强化督察组织领导,深化督察体制改革,优化督察方式方法,扎实推进例行督察,靶向实施专项督察,高效组织派驻监察,综合运用督察结果,公开督察整改信息,提升督察技术水平,加强督察队伍建设。
今后5年督察工作安排主要有:扎实推进例行督察,拟对11个设区市开展第二轮督察,对省属有关国有企业开展探索式督察,视情对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探讨式督察;靶向实施专项督察,拟紧盯重点区域、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突出 问题,每年视情组织开展各类机动式、点穴式督察;高效组织派驻监察,拟针对各类 问题整改情况,每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,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和帮扶指导,推动问题解决。
通过未来5年的努力,江西将进一步有效衔接中央保护督察,扎实开展省级例行督察、专项督察、派驻监察,坚持各有侧重,互为补充,聚合形成并充分释放督察效能,推动 保护齐抓共管格局更巩固,各类中央及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