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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推进生态保护修复(人民时评)

发布时间:2023-06-01 来源:人民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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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,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,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、战略性作用。不久前,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,“推进水土流失、荒漠化综合治理,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”。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高度重视。

生态修复,一般是指运用生物工程、生态工程的技术和方法,通过某种工程措施重建被破坏或退化的生态系统,使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原有状态或者接近原有状态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启动“山水工程”负面清单审核,明确将不符合“三区三线”管控规则、工程措施缺乏科学性等9类项目排除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之外,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不断提升。自然资源部前段时间发布的信息显示,“十三五”以来,我国在“三区四带”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累计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面积约537万公顷,“山水工程”既保护恢复了多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,也保护修复了高强度的土地利用系统,减少了生态安全隐患,改善了生态系统质量,优化了国土空间格局,让神州大地生态“颜值”持续提升。实践证明,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、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措施。

也要看到,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、历史欠账较多,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。必须充分认识科学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,坚持多措并举、强化落实,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更多实效。

推进生态保护修复,应坚持系统治理、科学治理。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,是相互依存、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,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。正因此,生态保护修复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,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,进行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、综合治理。要认识到,生态保护修复遵循“自然恢复为主、人工修复为辅”的原则,分类施策,但“自然恢复为主”不代表放任不管,而是以最小化的人工干预实现目标,对于受到严重破坏的生态系统则需通过人工干预进行生态重建。与此同时,生态保护修复不可能一蹴而就,要以提升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,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
推进生态保护修复,应不断探索创新。各地生态情况各不相同,需要修复的生态类型也不尽相同,坚持因地制宜,才能找到适合路径。以“山水工程”为例,福建闽江流域构建陆海统筹的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模式,探索破解互花米草治理难题;江西赣州南方丘陵山区开创“山上山下、地上地下、流域上下”的“三同治”治理模式;甘肃祁连山为实现对退化森林及草地的封育恢复,在限制放牧及采伐活动的同时,提供护林员、旅游向导等就业岗位,开展蘑菇、地耳等林产品的种植,拓宽增收渠道。这些探索,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实现了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,也启示我们,只有因地制宜、探索创新,才能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。
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: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。”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,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将越来越稳固,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基础将越来越坚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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