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夯实基础全面推进调查监测 安徽新污染物治理取得新进展

发布时间:2024-07-08 来源:中国环境AP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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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》发布以来,安徽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、密切配合,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省政府发布《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》,明确以“打牢基础、摸清底数”“精准施策、综合治理”“压实责任、形成合力”三套组合拳方式推进全省新污染物治理。在“打牢基础、摸清底数”方面,以调查监测为先导,谋划具体工作任务,对照国家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。在安徽省 厅领导下,安徽省 科学研究院联合 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、 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共同组成技术团队,扎实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与新污染物监测工作,初步摸清全省新污染物底数,为下一步开展评估和管控夯实工作基础。

高质量完成两轮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

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涉及基础信息调查物质、详细信息调查物质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超4000种,物质种类多、用途广,如何充分识别生产使用企业成为顺利推进调查工作的第一道难题。此外,全国范围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化运行尚属首次,基层管理部门和企业工作基础薄弱,经验匮乏,缺少有效的工作方法。加之后期数据质量审核工作量大、技术难度高,基层管理部门面临巨大压力。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基层调查管理工作能力、提升企业对调查内容的认知水平和填报准确性,是推进安徽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面临的核心问题。

为此,技术团队在调查工作启动之初,在国家下发的调查企业清单基础上,对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相关企业清单,根据122个调查行业类别识别并完善调查企业清单,组织了16个市现场勘察确认,排除调查周期内注销、停转产企业,更新迁址、工商变更企业,保障调查对象的全面性和精准性。为增强企业和基层管理部门对调查工作重要性和调查内容的认识,提高填报和核查质量,技术团队在事前、事中组织4200余人次的调查审核及案例培训,在企业填报阶段下沉至16个市开展现场技术帮扶,确保有问必答、有答必准,为企业和基层管理部门扫除技术障碍、保障调查核查工作顺利实施。

安徽省 科学研究院夏冰主任介绍说:“我们在工作中探索了行之有效的调查工作方法。一是建立省市县三位一体的联合督导工作模式,集中时间和人员下沉区县现场办公,针对质量问题联合诊断解决,“一站式”完成省市县三级审核。二是建立日调度和比创争机制,每日统计各市化学物质企业填报和审核情况,并根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排名,引导各市积极推进调查工作,确保调查工作在短期内高质量完成。这一工作方法既提高了调查效率、保证了数据质量,又有效弥补了基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能力的不足。”

两轮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均高质量完成,省级层面实现100%数据复审,有力保障了调查数据准确、规范、有效。安徽省 科学研究院陈红枫副院长指出:“数据质量是调查工作的生命线。必须不遗余力地把好质量关、打牢调查数据基础,为安徽省下一步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和管控提供保障。”

加密监测采样,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

为落实国家《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》等文件有关要求,技术团队根据安徽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结果,制定了安徽省第一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实施方案。此次加密监测针对安徽省涉生产、使用的双酚A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3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,选择了4个化工园区和近30家重点企业进行工业源加密监测;同时针对第一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,选择纳管区域人口密集的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消费源加密监测。目前,技术团队已完成第一批次加密监测采样工作,实验室样品分析正在进行中。

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王蕾博士说:“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是从源头上摸清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,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则是利用先进的化学分析手段从水、土、气等环境介质中逆向识别新污染物、明确其污染现状。调查和监测双向发力,能够加深我们对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成因的认识,为制定新污染物“一品一策”管控措施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。”

围绕新污染物开展试点监测,摸清底数筑牢基础

为进一步掌握省域范围内新污染物环境污染状况,技术团队按《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》要求,针对省级化工园、垃圾填埋场、危废处置场、水产养殖尾水、畜禽养殖场、饮用水源地、再生水农用区等新污染物产生、排放和赋存的8类典型场景,在池州、蚌埠、合肥等地市布设176个点位,采用高通量监测方法确认相关场景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优先评估、优先管控化学物质排放情况和分布特征。同时,采用非靶向筛查的方法识别潜在的特征新污染物,为安徽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、评估和管控提供数据支撑。目前,已完成所有监测点位的第一批次采样工作,正在开展测试分析。

安徽省 厅固体处牛海燕处长指出:“试点监测工作的开展,不仅能够掌握全省新污染物环境底数,也有助于在实践中提升全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能力,为未来开展新污染物例行监测积累经验,为形成业务化运行模式、建立健全全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奠定坚实基础。”
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明确要求“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”,《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确定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纳入拟制定行政法规范围,这标志着新污染物治理即将长期制度化实施。安徽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扎实推进,不仅有助于摸清省域新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排放底数、支撑后续的风险筛查、评估和管控工作,也在实践中锻炼了队伍、提升了能力、探索出有效的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和工作方法,为新污染物治理长期制度化运行奠定坚实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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